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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参与调解大梅沙居民与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房拆迁补偿款纠纷

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7-03-03

  2017年3月2日,在梅沙街道办的主持下,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吴宗海律师作为大梅沙社区的法律顾问和街道办的调解律师,成功调解了大梅沙居民莫先生和盐田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厂房拆迁补偿款纠纷案件。

  案情基本经过:1992年,大梅沙村民共126人集资170.3万元,公司出资53.5万元,共投资223.8万元兴建一栋4600平方米的工业厂房用于出租,所得的租金每年按照投资比例分红给各位投资者。现由于集体经济发展,需开发该地拆除厂房,公司与开发商经过多次协商,最后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额1:3比例退还集资人投资款。退资已取得绝大部分投资人的同意,还有三人未办理退款手续,其中就包括莫先生。莫先生认为现在房价那么高,公司不顾投资人的利益按照1:3的比例退还集资款,明显有损投资人的利益,要求公司按照1:10的比例退还。而公司辩称就是因为为了投资人的利益着想,公司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最终才能要求开发商按照1:3的比例退还,不存在损害投资人利益的情形。另外,公司表示如果莫先生想与开发商交谈,公司会给予一定的帮助,莫先生不愿与开发商协商。因此,双方因退还比例争执不休,要求梅沙街道办出面解决。

  莫先生曾于2017年1月5日,因此事前来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当时,吴律师给出两个解决方案:方案一,莫先生将该事反映到街道办,要求街道办出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方案二,莫先生将该事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判定补偿比例。莫先生当时选择第一种方案。3月2日,梅沙街道办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公司方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公司的法律顾问,梅沙街道的张六明主任、调解律师吴宗海律师共同参与了此次的调解。调解过程中,公司方将厂房的由来、拆掉厂房的原因及如何和开发商协商的过程阐述清楚,公司的法律顾问也提出自己的看法以供参考。莫先生也表明了自己的诉求。吴律师在了解了基本情况的前提下,总结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对补偿金额存在争议。然后,双方围绕补偿金额进行协商调解,公司明确表示自己没有不顾投资者的利益和开发商协商补偿金额,可以将签订的协议拿出来给莫先生查看,而莫先生坚持自己的意见,要求公司按1:10补偿,双方僵持不下。针对此情况,吴律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既然双方对补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莫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定,法院判多少公司就赔多少。必须要有法院的判决,公司才能决定赔偿金额。否则,公司是不能按照莫先生的要求赔偿。

  调解结果:吴律师将诉讼可能出现的结果以及诉讼存在的费时费力的弊端一一分析给莫先生听,加上张主任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莫先生最终同意公司按照1:3的比例退还集资款。

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