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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省最新赔偿标准

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4-08-11

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有效期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0日

序号

项目

标准(元)

说明

2013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经济特区

深圳

44653.10

2013年度

珠海

36375.00

2013年度

汕头

22206.10

2013年度

一般地区

33090.05

2013年度

2013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11669.31

2013年度

2013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

经济特区

深圳

28112.40

2013年度

珠海

26130.60

2013年度

汕头

19550.20

2013年度

一般地区

24105.60

2013年度

2013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元/年)

8343.50

2013年度

2013年全省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元/年)

经济特区

深圳

90390.00

2013年度

珠海

77504.00

2013年度

汕头

49475.00

2013年度

十一

一般地区

59345.00

2013年度

十二

住宿费(元/天)

340.00

省财政厅“粤财行【2014】67号”文规定

十三

伙食补助费(元/天)

100.00

省财政厅“粤财行【2014】67号”文规定

备注:该地区的标准以受诉法院为标准。

 

依照上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深圳户口、广东省非经济特区的城镇户口及农村户口在交通事故中死亡一人可获得最高赔偿标准(赔付最长年限为20年)如下表所示:

户口类别

项目

标准(元/年)

最高可赔付金额(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

合计(元)

深圳户口

死亡赔偿金

44653.10

893062.00

10万元(最高)

1600505.00

丧葬费

90390.00

45195.00

被抚养人生活费

28112.40

562248.00

非经济特区城镇户口

死亡赔偿金

33090.05

661801.00

10万元(最高)

1273585.50

丧葬费

59345.00

29672.50

被抚养人生活费

24105.60

482112.00

农村户口

死亡赔偿金

11669.31

233386.20

10万元(最高)

529928.70

丧葬费

59345.00

29672.50

被抚养人生活费

8343.50

166870.00

备注:上述计算的被抚养人生活费的年限为20年且认定交通事故的相对方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