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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缘何屡屡因货物运输纠纷被司机告上法庭?

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4-10-28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货物运输的需求急速增长,使我国的现代物流行业也在蓬勃地发展,对于物流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遇。物流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明确知悉车辆挂靠经营模式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但松散且不成熟的挂靠经营管理模式、现有的货物运输模式良莠不齐也极易给企业带来不容忽视的法律隐患和风险。若物流企业不能及时、全面地对物流运输行业中可能存在的一些法律风险有所认识,并加以预防,则很有可能因一次的事故或一次失误,使企业一直以来的努力化为乌有。

经典案例:

  2014年1月1日,张某与某A运输公司经过协商一致,口头约定张某将其自有的一辆牵引车挂靠在某A运输公司,并以某A运输公司的名义承运货物,某A运输公司向张某介绍运输业务,并从每次应支付给张某的运费从抽取5%作为管理费。某A运输公司在与张某合作期间,多次为张某垫付油费、GPS费用、修车费及出车借款等,并按时向张某支付运费。张某分别于2014年1月10日、2月9日、4月6日盗窃其承运某B工厂的货物时,被某B工厂当场发现,经协商,某B工厂并未就此事向公安部门报警,但对某A运输公司进行罚款共计高达3万元。对于该3万元的损失,某A运输公司从应支付给张某的运费中扣减后,张某尚欠某A运输公司1万元,另加上之前各种垫付款,张某共拖欠某A运输公司15000元未予偿还,某A运输公司多次向张某追讨未果。6月6日,张某却以某A运输公司拖欠运费及擅自扣除运费5%为由起诉了某A运输公司,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要求某A运输公司提供收取5%业务管理费的合同依据,同时要求某A运输公司提供报警记录证明张某盗窃货物的事实以及客户的罚款由张某承担的约定,某A运输公司因为在派发业务的时候未与张某签订书面合同,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警,也未要求张某出具任何书面材料承认盗窃的事实,法院经审理认为某A运输公司收取业务管理费缺乏合同依据,说张某盗窃给公司造成损失缺乏事实依据,由此未支持某A运输公司的答辩意见,判决某A运输公司败诉。

法律分析:

  上述案例中,被挂靠单位出于信任、熟悉挂靠司机或追求简单便捷等各种心态,仅与承运货物的挂靠司机口头约定运费、业务管理费的支付形式及结算方式,并未及时签订《货物运输协议》。发生纠纷后,被挂靠单位因无法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据而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甚至面临败诉的局面。

  即使签订《货物运输合同》,被挂靠单位也往往会因合同约定不明确,且对款项垫付或支付手续不规范或过于笼统、模糊,或未对挂靠司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行为保留证据等一系列的管理漏洞,导致被挂靠单位在代替挂靠司机向第三方承担责任后,却又无法依据双方之间的有效合同约定向肇事的挂靠司机索赔,最终由被挂靠单位自行承担后果。被挂靠单位该如何让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律师建议:

  一、多样化挂靠模式,多样化合同模板

  在挂靠模式的多样化的现实前提下,物流企业作为被挂靠单位,必须谨慎考虑到挂靠模式的差异性,从而与时俱进地建立相应合同模板。物流企业不能凭经验办事,更不能仅凭着一份格式合同模板“走天下”。因为挂靠模式的多样性必然增加其涉及的法律关系、经济利益的复杂程度,建议物流企业在面对陌生或新型的挂靠经营模式时,应咨询律师的专业意见,由律师从专业的角度为物流企业合理规避和防范不必要的风险。

  二、财务对账结算规范化

  物流企业对挂靠司机运费的结算应针对款项的不同而分别结算。若物流企业存在为挂靠司机垫付油费、路桥费等款项的情况,财务部应在每次将垫付款交付给挂靠司机前,要求挂靠司机出具书面形式的《借据》,《借据》中应明确约定借款用途、还款时间及方式。除此之外,财务部还应将垫付款、运输业务结算及业务管理费分别作账,并由挂靠司机每月对前三份对账单签字予以确认,并建立相应电子或文件档案,以便对款项结算进行履约跟踪。

  三、秉公处理挂靠司机的违规违章行为

  承运司机监守自盗的现象呈高发事态,且涉案金额越来越高。物流企业不能“网开一面”,而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惩司机违法违规的行为,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物流企业的合法权益,并整顿物流行业中的歪风邪气,以确保物流行业的繁荣发展。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1、报案要及时,且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

  物流企业在知悉承运司机监守自盗的情况后,应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有助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掌握案情、分析案情、及时立案,最大程度地降低损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一般指货物装运地、运输途径地、承运人所在地、受害人所在地或港口所在地等的公安机关。

  2、及时、全面地准备并保存好报案材料

  若挂靠司机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法规且达到立案的标准,物流企业应第一时间将准备好报案的材料并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报案的材料主要有主体资料(如肇事的挂靠司机的身份证、工作证明、相关车辆的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及物流企业的营业执照等)、《货物运输合同》、运输过程中的各种单据凭证、货物价值发票以及书面报案材料(书面报案材料中应有针对性对肇事的挂靠司机的犯罪事实和经过进行说明)。

  若挂靠司机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法规但尚未达到立案的标准,物流企业也不能听之任之,而应保留挂靠司机盗窃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照片、监控视频),并要求挂靠司机出具书面形式的《承诺书》。《承诺书》中应表明挂靠司机承认其盗窃的行为且愿意为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并向物流企业承诺不再犯同样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