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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规定时间申报工伤,医疗费护理费由企业承担

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4-09-23

  随着用工风险的不断增加,许多企业在用工时都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但许多企业在购买工伤保险时,仅仅只知道员工在发生工伤时可以向劳动局申报工伤以获得工伤赔付,对于工伤的申报期限和不按时申报的法律后果却往往一无所知。在员工发生工伤时,企业进行工伤申报的期限是多久?不按时申报的后果又是什么呢?
  经典案例
  李某系某公司的技术工人。2013年7月,李某在公司车间维修设备时,不慎摔倒致腿部受伤。事故发生后,公司及时派人将他送往医院住院治疗20天,住院期间产生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等共计人民币5万多元,此费用是由企业先行垫付。但公司人事部门因为休假,仅打电话向劳动局进行备案,而没有在法定时限内提交材料 (发生工伤30天内)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2013年9月份,李某自己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几个月后被认定为因工受伤。2013年9月,公司代李某向社保局申请理赔该员工在工伤期间公司代为支付的医疗费和护理费,但社保局拒绝给与赔付,理由正是因为企业没有在发生工伤之日起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最终社保这两笔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于在规定期间内进行工伤申报的,该员工所产生的医疗费和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该费用可以到社保部门进行报销。但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工伤申报的企业,员工在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医疗费和护理费用如何负担?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也就是法定的30天)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此处的工伤待遇包含了员工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和护理费。也就是说,对于已经购买了工伤保险的企业,如果未在30天内进行工伤申报,那么该员工在工伤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医疗费和护理费,社保部门将拒绝给予报销,全部由企业承担。
  律师建议
  实践中,企业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原因多种多样,部分是因为企业负责处理工伤事故的人员忙于其他工作或者休假、或者是因为企业进行商业保险申报而耽误了工伤申报的期限、也有可能是基于企业与员工进行工伤赔偿进行协商而导致未能及时申报。无论基于何种原因,都应该记住企业进行工伤申报的期限仅为30天,企业应该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申报,否则在工伤申报前所产生的医疗费和护理费将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另外,企业在进行工伤申报时,不能仅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口头备案,而是应该提交相应的书面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劳动合同、受伤员工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劳动局进行提交并取得受理回执方视为申报成功。
  因此,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企业应注意工伤申报的期限,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书面材料进行申报,避免因未如期申报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