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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是个什么东东?

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7-06-22
    王石宣布不再参加万科下一届董事会的提名,那么董事会在公司的法律地位是什么?为什么王石退出董事会提名,会引起社会上这么大的反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是由公司的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的企业管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主要的职权有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方案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预算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由此可见,董事会是公司的主要决策管理机构,王石现在决定不再参加下一届万科董事会的提名,是决定彻底退出万科的管理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