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法律小知识

XIEZHI DYNAMIC
首页 》 法律小知识

实习期内开挂车,发生事故为什么保险不予理赔?

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7-07-18
  小许在今年把驾照升格为A2,于是到一家集装箱运输公司去应聘,在开车时候撞了一个路人,公司为车辆购买了150万第三者责任保险,但当公司去理赔的时候,却被告知因为小许的A2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所以保险公司对损失不予赔偿,那么保险公司的做法有什么依据呢?根据公安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5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而根据商业第三者保险条款,机动车驾驶员在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驾驶车辆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所以A2驾驶证实习期内所开的集装箱车辆如果牵引了挂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是有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