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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强行乞讨”城市牛皮癣 |
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8-01-05 |
在都市的天桥上、地下通道中、马路旁、红绿灯路口或者停车场,经常可以看到衣衫褴褛的乞丐。乞讨与施舍原本应该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事情,但在许多城市中却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乞讨者强行乞讨。 近年来,不少新闻报道了形形色色的强行乞讨的例子。比如拦车敲窗乞讨、下跪乞讨,有的甚至抱孩子博同情,也有的乞讨者在“红、白事”上采用送数额很小的红包祝贺或送花圈悼念的方式来向事主索要翻倍的钱财,在街上对不施舍的行人反复纠缠,更有甚者对其采取辱骂、不放行等过激行为。对于这种情况,大多数群众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不愿与这些乞讨者过多纠缠而耽误自己时间,只能破财来买清静。 对老弱病残或生活确实极端困难的乞讨者,我们理应出手相助,让生活窘迫的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但对于这种强讨恶要的乞讨者,必须严加管束,严厉惩治。“强行乞讨”现象不仅严重影响了一座城市的文明现象,同时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构建和谐社会、文明城市需要“人性化”管理,同时更需要“合法化”治理。遇到此类情况,请拨打110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