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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切糕党”,你碰到过吗?

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8-01-29

“切糕党”相信不少人都有所耳闻,在生活中也会偶尔遇到。最近某高校门口也来了一位卖切糕的大叔。小张经过学校的北门,发现这位大叔卖的糕点不错,于是小张问:“多少钱一斤时”大叔微笑着回答:“7块。”小张觉得7块一斤还行就和大叔说来一斤。结果大叔切了一大块之后一称对着小张说100块钱。小张满脸惊讶:是碰到传闻中“切糕党”了吗?小张拒绝付款,却遭到了大叔的恶语相向。后来大叔试图殴打小张,幸亏附近同学帮助还有保安人员及时赶到,小张避过了一劫。后来经过报警处理,民警对于切糕大叔强制出售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强卖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切糕党的强卖行为早已经传开,相关的执法人员应当及时制止此行为,消费者也应当擦亮双眼,合明智辨别非法售卖行为,不过也不能够将所有售卖切糕的行为都视为非法行为。切糕是新疆的特色点心,但也不能因为部分不法分子的“别有用心”而对新疆切糕产生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