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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呼声:公交车破旧不堪何时更新! |
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8-02-11 |
某地公交车破旧不堪,引起当地居民的强烈不满,公交车破烂不堪出行不舒适,认为用了这么多年也该换成新车。根据调查显示,该地公交的使用年限已经超过报废年限,应当依法被报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因此,公交车使用年限超过13年时,应当依法进行报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