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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女子我可以为村里建设出把力吗? |
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8-03-05 |
刘家村的刘女士今年40岁,平时乡里邻里之间闹了矛盾,她经常会公道地帮忙调解,村里人也都很尊敬她。刘女士想着村里村民委员会还有三个月就要换届了,自己要是做了村委就能更好地为建设和谐村庄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但是村里村委会换届参选人数向来都是男性居多,自己作为一个妇女会不会在性别上处于劣势,想到这,刘女士一时之间又犹豫了。 那么,刘女士参加选举的话地位会低于男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国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妇女代表的比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由此可知,作为妇女的刘女士参与村委选举与男子是完全平等的,不仅在村委选举上是如此,在参选人大代表时妇女与男子也是地位平等的。所以刘女士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可以放心大胆地去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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