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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挂靠公司如何规避风险?规范合同为第一招

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4-10-09

  车辆挂靠经营是社会经济发展及国家行政管理政策下出现的一种特殊化经营模式。该种经营模式通常表现为挂靠司机将其出资购买的车辆,以被挂靠单位(一般是运输公司)的名义进行登记、领取牌照,并办理营运证等相关证件。挂靠司机通过“挂靠”这种经营方式进入市场。车辆挂靠形式虽然有利于车辆的经营和管理,但至今为止,我国尚无专门法律法规调整挂靠经营关系,审判实践中也只能通过一些审判经验和地方性司法解释来进行判断。

  深圳市作为第四大港口盐田港所在城市,港口物流企业如雨后春笋出现。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多元化,多种挂靠模式在物流行业中应运而生。但因多种挂靠模式中的法律关系过于复杂,物流企业仅依靠过往的实际经验和单一的合同模式未能对风险进行合理、及时的规避,使物流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埋下了难以发现的“地雷”,更不利于物流行业形成良好、规范、有序的经营模式。

行业现象:

  目前挂靠模式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单一型挂靠模式,又称“纯挂靠”模式,即挂靠司机仅将其自有车辆挂靠在被挂靠单位,与被挂靠单位之间并无运输业务的往来。该种情况一般仅需签订《挂靠合同》。

  二、合作型挂靠模式,即“挂靠+合作经营”,挂靠司机不仅将其自有车辆挂靠在被挂靠单位,与被挂靠单位之间还有运输业务的往来。该种模式中,被挂靠单位与挂靠司机之间实际上存在两种法律关系:挂靠关系和运输业务合作伙伴关系,但一些被挂靠单位将两种法律关系糅杂在一起且仅签订《挂靠合作经营合同》,在结算的时候也往往将与挂靠司机的出车费、运费与挂靠费、代垫费等混同在同一张《财务对账单》中。一旦发生纠纷,被挂靠单位随即可能面临“举证难”的风险,更甚之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

  三、融资型挂靠模式,即“挂靠+合作经营+车辆按揭买卖”,挂靠司机以按揭方式向被挂靠单位购买车辆并挂靠在运输企业,且承运被挂靠单位的运输业务以运费来冲抵按揭车款。该模式存在按揭买卖关系、挂靠关系和运输业务合作伙伴关系三种法律关系,并不适宜将其糅杂混同签订在一份《车辆按揭挂靠合作经营合同》或将所有费用混同在一张《财务对账单》中。

律师建议:

  物流企业作为被挂靠单位,应针对不同的挂靠模式,采取不同的经营管理方式,并针对每一种法律关系各签订一份相应的合同,如《车辆按揭买卖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及《车辆挂靠合同》等,使法律关系清晰化、独立化,避免出现“殃及池鱼”这种连环的不良效应。被挂靠单位该如何规避风险,以保障利益的最大化呢?

  被挂靠单位的风险防范对策——“防范于未然”,即建立一套完整齐全的“事前风险控制机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审核挂靠司机的基本资料的真实性

  有条件的情况下,争取对挂靠司机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的真实性予以验证;若无法对其真实性进行验证,则务必复印相关证件资料存档、备案;

二、建立“一车一档案”,及时更新,以确保资料的齐全性、有效性

  将挂靠司机的挂靠车辆信息、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单,以及与挂靠司机签订的《挂靠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按揭买卖合同》等相关资料建立专门档案,便于对车辆及挂靠司机进行管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被挂靠单位难以找到相关证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挂靠司机另聘司机的情况,为明确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还应签订《三方劳动合同》,并将受雇司机的个人信息一同归纳进该车辆档案中。

三、加强财务管理机制

  若被挂靠单位与挂靠司机之间还有运输业务的往来或车辆按揭买卖,则财务部应将按揭款、运输业务结算及挂靠费用结算分别作账,并由挂靠司机每月对前三份对账单签字予以确认。建立相应电子或文件档案,以便对《车辆按揭买卖合同》、《车辆挂靠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的款项结算进行履约跟踪。

四、加强合同的管理

1、加强合同的种类

  被挂靠单位应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签订不同法律关系的合同,切忌“一刀切”、“大锅饭”的合同模式,要将合同分别签订,除常见的《挂靠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按揭买卖合同》合同模式外,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建议被挂靠单位也应与挂靠车主“白纸黑字”地约定,避免“口说无凭”。如:

  ① 挂靠司机要求被挂靠单位代为购买社保,应要求挂靠司机填写《代为购买社保申请书》,以免以后产生是否购买社保、购买社保的种类及基数等社保纠纷;

  ② 挂靠司机要求被挂靠单位垫付出车费、路桥费及油费等相关费用,应要求挂靠司机出具《收款收据》,并明确所借款项的用途、归还期限及方式;

  ③ 被挂靠单位将车辆以按揭买卖方式或租赁方式交付给挂靠司机时,应要求挂靠司机《车辆交接单》上确认签字,以明确交付车辆的型号、性能及相关附随证件。

2、加强合同内容的明确性、概括性

  在《车辆按揭合同》中应明确按揭车主不按时还款对于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和方法,以及按揭车主违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挂靠合同》中明确约定车辆营运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被他人非法套牌及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违法、违约、侵权等所有责任由挂靠司机负责承担,由此对被挂靠单位造成的损失,被挂靠单位有权向挂靠司机追偿;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明确运输业务中费用及相关责任的承担。

3、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

  被挂靠单位除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还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保留履行的相关书面证明或记录。在《车辆按揭合同》中应要求按揭车主按时对表明车辆按揭款偿付情况的《对账单》予以签字确认;在《挂靠合同》中,若因挂靠车辆发生违约或侵权责任需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处理,被挂靠单位应妥善保存挂靠司机出具《承诺函》等证明文件,以证明由挂靠司机作为最终的承担者;在《货物运输合同》中,被挂靠单位应妥善保存每次的《出车单》、《派车单》,以及挂靠司机签字确认的运输业务结算的对账单。

4、加强依据合同向挂靠司机追偿的执行能力

  为避免发生被挂靠单位因挂靠司机的侵权或违约行为向第三人承担给付赔偿责任后,再向挂靠司机行使追偿权时,因挂靠司机的经济承担能力欠缺而无法实现的不利后果,建议被挂靠单位与挂靠司机签订合同时,要求挂靠司机提供履约担保,形式可为履约保函、实物抵押(包括车辆或房产)、现金抵押、有偿债能力的保证人担保等。